住展雜誌朱福山/綜合報導
作為提供人們在外勞碌奔波後,得以放鬆身心、良好休息以恢復體力的環境,住家的舒適度絕對舉足輕重,其中除了最直觀聯想的居住安全之外,周遭可能的噪音來源也是備受重視的。
台灣物業管理學會理事長郭紀子表示,噪音形成的原因很複雜,然而有時候,噪音不一定是鄰居造成的,是建築物本身條件引發的爭議,例如「水錘」聲音,當左鄰右舍在深夜盥洗、用水過後,管內殘存水壓撞擊管壁,發出類似重物落地的聲響,引發「水錘效應」,讓人覺得是鄰居在製造噪音。又或者是冷氣出現滴水、漏水情形,持續發出滴滴答答的噪音,擾人清夢。
像這樣因為建物自身條件衍生出來的問題,好在自2021年1月起施行新的分戶樓板隔音構造法令,根據《建築技術規則防音修正條文第46-6條》新法修訂,針對新建集合住宅的隔音效能,有了更進一步要求,讓民眾可以享有更優質的住宅寧靜生活品質。
主要因為新建案的樓地板厚度普遍在15至20公分,即使是15公分的樓地板,上面再鋪設水泥、磁磚等厚度,約可再增加3至5公分,然而根據內政部建築研究所委託研究指出,單純加厚樓地板厚度,是無法達到新法58分貝以下的要求。
因此,新蓋大樓所使用的隔音材,若是15公分混凝土樓地板,其表面材衝擊音降低量指標須在17分貝以上;12公分混凝土樓地板,則須在20分貝以上,或取得內政部綠建材標章的高性能隔音性綠建材;在加裝後噪音值須降到58分貝或更低,才能符合新的規範。該法則不溯及既往,因此新制前蓋的大樓,若因樓板隔音不佳,衍生的居住安寧問題,仍須仰賴溝通協調。
【 住展雜誌 】授權轉載,原文出處【 建物自身噪音問題 新法要求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