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國團占雲縣地 判拆屋歸還 2015/09/10 09:56 雲林縣政府40年前將土地低價出租給救國團,做為興建辦公處所,9年前縣府不續約欲收回土地被拒,雙方鬧上法院。最高法院認定,縣府25年前就改為3年換約一次,已保留得收回土地的彈... 租售 低價出租 救國團 拆屋 還地 人氣: 17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