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青年不工作當街友 大賣場當餐廳拆開吃完就落跑

2020/05/25 09:59
聯合報 記者陳宏睿/台中報導
 
台中市31歲周姓男子有工作能力卻不思進取,沒有謀職,反而居無定所當街友,他涉嫌在今年4月16日到21日間,6度到東區某大賣場內,行竊賣場內可供即食的料理拼盤、烤鯖魚、炸雞排等商品後,沒有結帳,直接在賣場內食用後離開,賣場人員事後發現後,在4月21日深夜11時許,周要故計重施時,賣場通知警方到場抓人,全案依竊盜罪送辦後,周遭羈押,台中地院依竊盜罪,判周拘役95天,得易科。
 
判決書指出,周姓男子(31歲)是高職肄業,沒有工作居無定所,涉嫌從今年4月16日開始,在東區某大賣場的熟食區,行竊料理拼盤、烤鯖魚等商品後,直接拆開包裝,在賣場內食用,食用完後,周直接離開賣場,未被賣場人員察覺。
 
台中市周姓男子涉嫌在今年4月間6度在大賣場拆封食品,直接食用,台中地院判他拘役95天。圖/摘自Google Maps
 
周姓男子食髓知味,又陸續在今年4月17日、19日、20日、21日前往該大賣場,以相同手法食用拼盤、果凍、雞排、烤鯖魚、養樂多、滷豆干、滷豬腱等商品,造成大賣場1899元的損失,因周在21日深夜犯行時,已被賣場人員鎖定,因此趕緊通知警方到場抓人,全案警詢後依竊盜罪送辦。
 
台中地檢署依周居無定所、有竊盜前科,犯罪嫌疑重大,還有反覆實施犯罪之虞,向台中地院聲請羈押獲准。台中地院審結,將周依竊盜罪判拘役95天,得易科罰金9.5萬元,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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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 記者陳宏睿/台中即時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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