價值12億 購物中心占用公益空間

2012/11/09 14:05

記者李坤建/竹市報導

新竹市一家已營業半年的大型購物中心,應提撥三○%公益空間給市府,不僅遲未提撥,還被變相改為兒童中心及圖書館。如果依坪數換算市價,市府等於是放任十二億元以上的四千多坪公益空間被業者不當占用。市議會新民意問政聯盟九名議員八日前往突檢,要求業者盡速提撥計畫給市府。

新竹一間購物中心應提撥四千餘坪的空間給政府做公益使用,但至今仍被業者佔用(圖/翻攝自google maps)

業者澄清,目前這些公益空間均未做商業用途,所有設施以非營利方式免費提供給市民及市府相關單位使用,會盡速依市議會決議,將公益空間使用辦法做更完整修改,並重新提計畫給市府。
 
新民意問政聯盟吳國寶議員突檢時拿出樓層配置圖說,三樓應該回饋給市府的公益空間,被業者占用做兒童活動中心和圖書館。這家大型購物中心營運已超過半年,卻還未做回饋提撥作業,諷刺市府相關單位不應「假惦惦」。
 
李妍慧議員說,這些分散在三樓到十二樓共四千六十坪的公益空間,如果以市價每坪卅萬計算,市府等於放任十二億元財產被業者占用,市府若拿來闢建老人檢測中心等其他用途,不是更符合大眾利益嗎?
 
新民意問政聯盟總召陳清全議員指出,這些公用回饋設施應由市府主導管理,而不是給百貨公司「做面子」。
 
市府都發處說,依照都市計畫法容積獎勵規定,業者確實應提撥使用樓板面積的三○%給市府做為公益空間使用,且要經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設立。工務處使用管理科說,業者尚未提撥計畫給市府,未來計畫送達市府時,會依規定審核,會開放給其他單位作公益空間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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