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讓虛坪改革亂了交易秩序、房價又漲 「這4點」要完美達到 專家解析
2026/01/30 09:24
好房網News記者林和謙/台北報導
內政部推動虛坪改革,希望讓國內住宅產品的公設回歸合理設計及配置,以貼近民眾實際居住的使用需求與減輕購屋負擔,保障住戶權益及交易公平性。不過有房地產業界人士認為,公設比調降,開發商成本固定不變、而房屋總價依舊維持情況下,房屋售坪減少,新建案的建坪單價恐怕會拉高;對於虛坪改的爭議,CCIM投資師暨范之虹都市計畫技師、耕基地政士事務所所長范之虹指出,內政部有邀請相關專家與學者討論此議題,且已有清晰的方向,相信不但可降低公設比、也能維持現有交易秩序。
內政部針對虛坪改革,有兩大調整重點,第一,檢討「建築技術規則」的「免計容積」規定,希望藉由合理規範社區管委會等公設的設置面積標準,避免出現娛樂交誼廳等不實用的公共設施;第二,為修正「公寓大廈管理條例」,將「停車空間」由公共設施改為專有部分,讓沒有買車位的住戶可免再負擔車道公設面積。另外一個部分,為一般電梯「增列為免計容積項目」。
對於內政部提出的調整方向,不動產業界人士有提出相關意見與疑慮,包括建坪單價恐會拉高;以停車位改革來說,未來沒有買汽車位、機車位者,則無法使用車道,但若使用,則可能發生侵權行為、衍生糾紛;另外,調整方向上規定管委會空間為基地容積的1%,下限面積為20平方公尺、上限面積為100平方公尺,但有些大型社區或高品質社區的迎賓大廳就已用完100平方公尺面積,如此將會失去現代化生活水準,無法滿足購屋者需求與期待,影響購屋者的居住品質及權益。
虛坪革新爭議多,范之虹表示,內政部去年召開座談會,邀請中華民國地政士公會全國聯合會及相關專家、學者積極討論此議題,大致已有清晰的方向,現有很多建案共有部分登記,包括電樓梯間、梯廳、安全梯、無障礙安全梯、防空避難設施、地下室的機電、通路、車道、停車格、發電機室、通氣管、進氣口、排氣口、台電配電所、消防、垃圾與廚餘處理室...等多到無法想像的項目;范之虹建議,將車道及停車格與其他共有部分分割,單獨登記為共有部分2(車公),而原有其他大公項目登記為「共有部分1」(大公)。他說,如此區分,就可清楚規劃出停車格、車道,並可獨立登記為共有部分2(車公),而與「共有部分1」(大公)做出區隔,不僅讓買賣方都能有所遵循、也可有效降低公設比。
范之虹表示,上述討論及收斂意見後,不僅更清楚、更容易規範,並可帶來四種好處:1.不改變現有的交易習慣;2.可有效降低公設比;3.維持現有的交易秩序,市場安定;4.不須特別立法、能降低修法的阻礙。
此外,過去一些建商會以管委會空間名義,包裝成非必要的娛樂交誼、健身房...等空間進行銷售,導致市面上出現高公設比的產品。因此,內政部擬針對管委會的公設面積經過修正、將免計容積規定設了上下限後,原本有些很小型的社區免計容積額度不夠設置管委會空間,在調整方案中保障最低管委會空間面積,說不定就變成可以設置,這對於對後面推出的建案也是好的,另外設了管委會空間免計容積的比例上限,可避免大型基地建商為了把免計額度用完多灌虛坪。
范之虹指出,每一個建案的基地大小、條件、容積率、居民對居住行為配套設施需求都不同,有些大型社區、高價宅案的社區,多會規劃出多樣的公設來滿足住戶居住的需求,若強制限縮管委會的面積恐怕會造成「市場的無所適從」,建案難以設計,對於市場並非好事;市場上產品很多,不同價位購屋者,有不同的需求,限制管委會的使用面積並不容易,也是艱難的工作,這部分建議內政部參考台北市都發局107年10月2日北市都授建字第1076124774號函,對於管委會使用空間用途有很清楚的定義,區區上限100平方公尺管委會空間,並無法滿足現代社會居民住多樣性使用需求,內政部也許對上限面積要再放寬;范之虹表示,身為地政士也期許這次虛坪改革能成功,與國際接軌、讓不動產交易資訊更加透明,健康活絡的市場始於完善的制度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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