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保砍藥價36.15億 創13年新低
2026/02/26 09:12
中國時報記者林周義/台北報導
健保署25日公布民國115年藥價調整結果,本次藥價共砍36.15億元,調整的藥品共有2343項,其中98項調升、2245項調降,4月上路;今年度包括品項、幅度,都創下實施新藥價13年來新低。健保署分析,因應關稅等衝擊,為確保藥品韌性,必要藥品如抗生素、胰島素都沒調降,另政府已推動國藥國用政策,針對使用國產原料藥者提供核價加成。
健保署醫審及藥材組組長黃育文表示,健保署自102年起試辦藥品費用支出目標制(Drug Expenditure Target, DET),於總額預算下,當實際藥費支出超過年度藥費支出目標值,則依藥價調查結果,針對藥價差超過一定範圍者,於隔年啟動藥價調整。
今年藥價低於前一次的48.51億元,黃育文解釋,因應關稅、匯率、原物料漲價等衝擊,許多藥廠的生產線都做了調整。健保署為確保藥品韌性,若為食藥署所公告的必要藥品,如抗生素、胰島素等,都沒有做調整。另因國人用藥大多仰賴進口藥,健保署先前已推動國藥國用政策,針對使用國產原料藥的國產藥、取得真實世界數據的國產學名藥及生物相似藥,提供核價加成。
本次藥價調整金額為36.15億元,調整幅度自去年的2.3%下降為1.65%,調幅為歷年最低。調查的藥品有1萬2652項,其中未調整的有1萬1309項,調整的有2343項,亦為歷年最低。新藥價預計將在4月1日上路。
健保署強調,藥價調整是依《健保法》第46條規定辦理,為每年例行作業,廠商對於調整後藥價,認為有不敷成本情況,均可於公告日起兩周內檢具成本分析資料,依全民健康保險藥物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第34條規定,向健保署建議提高藥品價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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