泳池無照經營 業者判還僑中校地
2016/04/30 09:01
記者謝幸恩/新北報導
國立華僑高中委外營運游泳池業者爆出無照經營8年,去年校方與業者終止契約,雙方鬧上法院,業者指控校方違法提撥非建築基地土地供使用,卻無從舉證,法院判業者敗訴,必須返還校方不當得利41萬餘元;校方回應「尊重判決」。
華僑高中游泳池位於板橋浮洲地區,13筆土地廣達3755.63平方公尺,校方自2007年委託業者興建、營運室外游泳池,也成為當地唯一大型游泳池。然而,業者未事先申請建照、使照,違法擴建滑水道、戲水區、SPA區等,無照經營8年來,校方屢次勸說業者先行停業,再循合法途徑申請執照,業者仍置之不理;去年4月1日,校方發函要求業者停業、返還校地。
業者與校方爆發爭執,業者堅稱,校方隱瞞游泳池基地發生工安意外,違法提撥非建築基地土地供使用,業者也陸續投資5000萬元,每年營運評分優良,卻突然在終止契約前夕,以「評分不佳」為由毀約,片面喪失優先議約權。
雙方各說各話鬧上法院,校方除要求返還游泳池土地,並依當年規定地價向業者要求不當得利232萬餘元;法官認定,業者無從舉證校方違法事實,判定終止契約有效,約滿後不得繼續占用,即刻返還校地。至於校方索償不當得利232萬餘元,法官認為應以當年土地申報價每平方公尺1萬3200元換算,業者僅須返還不當得利41萬餘元,全案可上訴。
目前游泳池仍有近百位會員,校方預計合法化後重新招標,依據使用天數退費,不會損失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