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土地現值調漲免驚!如期申報依舊省荷包

2015/01/15 18:35
好房網News記者黃慈雯/整理報導
 
2015年公告地價平均調漲10.63%,這就成為土地移轉時要課徵土地增值稅的依據,就有不少民眾擔心如此一來今年初剛買的房要繳交的稅賦就會變多,不過稅捐處提醒,只要在2015年1月29前如期申報土地增值稅,就仍然可適用2014年的土地公告現值,不過民眾要特別注意契約訂定日期及土地移轉現值的申報日,以免自身權益受損。
 
公告地價調漲,年關將近想省荷包的民眾,若如期申報,依然可適用2014年的公告現值。(好房資料中心)
 
 
稅捐處舉例說明,陳先生在台北市擁有一筆土地,而在2014年公告土地現值為每平方公尺10萬元,2015年則為11萬元,如果陳先生在2014年12月31日訂約出售該筆土地,並於訂約之日起30天內,也就是2015年1月29日(含)前向北市稅捐處申報土地移轉現值,就可以以訂約日當期的公告土地現值來申報移轉現值,換句話說就是以2014年的公告土地現值每平方公尺10萬元來申報。
 
不過若是超過訂約日30日,也就是2015年1月30日以後才申報,就必須以收件是當期(2015年)公告土地現值每平方公尺11萬元來做申報移轉現值。年關將近,想省荷包的民眾,如果土地買賣在2014年12月31日以前訂約,記得一定要在30日內如期申報,才可按2014年公告土地現值核算土地增值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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