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價3千萬房、開價4千萬 房仲討好賣方 就可換成交?
2026/05/22 08:25
好房網News記者林和謙/台北報導
當房仲無法去面對「賣方的質疑」、不知是否要按照賣方所開的價格賣房時,且房仲一味「討好」賣方,恐怕就一錯再錯。宜蘭執業不動產經紀人及地政士、專業不動產講師邱明芳舉例說,市價約3,000萬的房子,但房仲卻依賣方所要求開價4,000萬元,這在實務上就很難成交;他表示,房仲往往面臨著「誠實告知導致痛失委託」與「盲目討好換來無效庫存」的兩難抉擇。
為什麼房仲明知賣方開出的價格是「天價」,卻還要接?邱明芳說,很多時候,房仲並不是看不出價格脫離現實(如市價 3,000萬元卻、開價4,000 萬),而是敗給了人性與當下的競爭壓力:搶案心理(不簽就沒機會);房仲擔心如果自己不答應這個價格,開發的物件就會被競爭對手簽走。另外就是拖延戰術(先進場再說),抱持著「先拿到委託書,以後再慢慢議價(降價)」的投機心理。而當賣方質疑「我的房子明明地段、建材、採光、格局都很棒,為什麼不能賣這價格?」時,如果缺乏對抗質疑的勇氣與專業,房仲則沒有足夠的數據與心理強度去說服客戶。
邱明芳以實務解讀,「討好」是包著糖衣的毒藥,盲目順從只會帶來「一錯再錯」的惡性循環:盲目討好→錯誤開價→乏人問津→成本虛耗→客怨與信任破裂;這不僅浪費了房仲自身的廣告資源與時間成本,更糟的是,它同時也耽誤了賣方出售資產配置的最佳時機。
用「數據與勇氣」打破不動產泡泡:邱明芳認為,面對2026年當下的房市環境,買方市場更加理性與精明,房仲要「面對現實」,不能只靠一張嘴,而是要建立在專業工具上。拿出鄰近區域、同類型物件在半年前甚至三個月內的真實成交價。誠實回報帶看後的買方意見(例如:採光問題、格局缺陷、或單純覺得太貴),讓市場的聲音來幫忙說服賣方。
從「不動產顧問視角」看懂賣方的焦慮:邱明芳提到,要從「更高的層次」審視問題,這正是普通業務員與頂尖顧問的分水嶺;傳話型房仲為順從討好,或是只會一直要求客戶降價,覺得賣方刁難、不講理。而顧問型房仲則善於分析個體與總體經濟、區域供給量與銀行利率影響,引導合理定價,並理解賣方可能是因為情感依戀或換屋資金缺口而焦慮,進而提供替代方案。
邱明芳指出,「誠實的不動產專業,往往比廉價的討好更有價值。」房仲的價值,從來不是幫客戶編織一個不切實際的發財夢,而是協助客戶在現實世界中安全、順利地落袋為安;當房仲有勇氣在第一時間向不合理的開價說「不」,或是能及時踩煞車、拉回現實,雖然當下可能會面臨衝突,但長遠來看,這種敢於直言的勇氣與專業,才能真正贏得客戶一輩子的信任。不拖泥帶水,快刀斬亂麻,才是對買賣雙方資產與時間最負責任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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