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申請就開工 頭份儲能場遭勒令停工

2023/04/10 08:52
中國時報記者李京昇/苗栗報導
 
有業者在苗栗縣頭份市東庄里設置儲能設施,但未依規定申請即先行施工,民眾憂心影響安寧與公共危險,副議長張淑芬等人接獲陳情,痛批業者罔顧鄉親安全。縣府指出,業者已違反都市計畫法,要求立即停工並將依規定裁處,並請台電等全案申請容許通過後,才能同意業者送電。
 
張淑芬與頭份市民代表曾畯憲、東庄里長蕭珍纓接連接獲陳情,直指儲能設置案違法開工,甚至還掏空道路地基,引起民怨並憂心安全疑慮。
 
有業者在苗栗縣頭份市東庄里設置儲能設備設施,但未依規定申請先行施工,更掏空道路,副議長張淑芬等人接獲陳情到場會勘,縣府要求業者立即停工並將依規定裁罰。圖/苗栗縣政府提供
 
張淑芬說,業者依法在工業土地區設置儲能設施沒有錯,但此案隱藏在人口密集的工業住宅區內,緊鄰民宅,業者不但沒有申請容許使用,建設基地道路寬度也未符合達8公尺以上,還造成道路坍陷,完全不符規定就施工,已涉及違法行為,她痛批,難道儲能是國家政策,就必須犧牲老百姓的居家安全。
 
縣府工商發展處7日邀集相關單位會勘,工商處表示,有關儲能系統設置規範,除中央制定的法規標準外,也必須符合土地使用相關規定,此開發案屬都市計畫甲種工業區,應依法向縣府提出申請,但業者尚未提出申請就先行施作,縣府將依都計法第79條裁處違規,並勒令業者立即停工。
 
工商發展處都市計畫科指出,頭份的儲能設場案雖經台電等單位核可,但未向縣府申請,且施工期間案場前的道路受損、地基掏空,會勘結果除要求停工,業者也要將損壞的道路修復,並請台電在業者確認符合土地使用管制規定後才可送電,避免違法使用及造成周遭民眾疑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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