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知名拉麵店疑爆發集體食物中毒 衛生局令徹底清消停業1天

2024/12/18 14:40
聯合報記者郭韋綺/高雄報導
 
高雄知名拉麵店疑似爆發集體中毒事件,至少已有8、9名消費者受害,症狀主要以腹瀉為主,有人晚上用餐,連跑了7次廁所,拉到快虛脫,高雄市衛生局今獲報派員稽查,責令業者徹底清消停業1日。
 
一名屏東大學生昨在Dcard發文,指到高雄某知名拉麵店用餐,凌晨肚子絞痛被痛醒,半夜跑了7次廁所。大學生說到,一直以來都覺得該家拉麵店,實在非常好吃,16日晚上又再度前往用餐,吃完還是覺得非常好吃,沒有什麼味道上的不對。 晚餐吃飽後也沒再吃其他東西,結果隔天凌晨肚子痛醒拉肚子,拉了7次。
 
高市衛生局到拉麵店稽查。圖/衛生局提供
 
進一步查詢店家網路評論,不止這名大學生腹瀉,還有消費者指,16日晚上8點多與先生兩位去用餐,雖然湯頭味道跟麵條口感真的很喜歡,17日早上睡醒,跟先生兩個人都肚子絞痛,跑廁所腹瀉不止。
 
另名消費者16日晚上用餐,凌晨痛醒拉肚子,還說「你們的麵真的很好吃,之前去用餐幾次都沒問題,希望盡快檢討改善」;但也有人表示15日晚間6點多到該拉麵店用餐,其後無再進食,半夜開始狂拉肚子。
 
衛生局表示,12月16、17日分別接獲醫院通報1名及2名民眾於1999反映,12月15日及12月16晚餐用餐後不適,稽查人員分別在16日、17日派員前往依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前往查察。
 
雖業者已投保產品責任險,針對未建立溫度紀錄表、員工無體檢、無洗手掛圖等缺失責令業者於113年12月19日前改善完竣缺失。
 
為避免風險擴大衛生局依食安法第8條暨15條及同法41條規定,責令業者徹底清消停業1日,屆期未改善,將依食品衛生管理法第8條第1項及第44條第1項規定,裁罰6萬元以上2億以下罰鍰。
 
衛生局說,現場抽驗環境檢體3件、預計廚工及患者人體檢體檢驗6人,俟檢驗結果依法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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