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家農地租工廠  桃市農業局長:沒違法

2015/11/03 11:15

記者游文寶/桃園報導

桃園市議員舒翠玲、魯明哲等人,昨天指控市府農業局長謝長勝疑違法將兩塊農業用地租給廠家違規使用。謝長勝表示,確有兩塊農地租人使用,但無違法。

謝長勝指出,八德大發段農地是祖產、位於工業區旁,民國77年因毗鄰工廠用地不敷使用,廠商請求後同意租給工廠使用,這家工廠當年向縣府申辦臨時工廠登記,一直承租至今。

另一筆八德華興段土地是95年至97年申請農牧用地變更為特定目的事業用地後,可申辦興建房舍,這些均屬合法且有案可查,且當年未擔任農業局長,絕無濫用私權。

市議員梁為超、舒翠玲、魯明哲昨天針對農業違規使用情形,抨擊市府沒有把關,造成今年1到10月中壢、平鎮、八德非都市計畫土地違規使用案件為805件,較去年289件增加很多。

他們質疑八德某產創園區屬於特種農業用地,為何可以變更作為工廠使用。另外也接到檢舉農業局長謝長勝位於八德的兩塊土地,疑涉及農地違規使用。

市長鄭文燦解釋,去年土地違規案件取締較少,主要是遇選舉從寬處理,今年嚴格稽查列管,件數才增加,對於農地違規案,仍然依分級分類,並按公安等級處理,有違法就按法律處理,該取締就取締,他也會把被指控的事情調查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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