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客涉詐領購車補助!公總10年來首度撤銷 追討金額曝光

2021/02/27 09:36
聯合報記者曹悅華/台北報導
 
桃園客運先前才遭爆出駕駛超時工作及工時造假,共計查獲245件挨罰220萬元。2020年底又被爆出浮報大客車購車款1244萬多元,涉嫌詐領公路總局汰舊換新車補助款,被起訴。公路總局26日說,將撤銷該案所有購車補助,這也是公總推動公共運輸計畫補助10年來的首次。公路客運方面預計追討4379萬,要求業者3月提出還款計畫。
 
起訴指出,桃客為因應購車需求2016年11月22日舉辦議價會議,由各家大客車場簡報,桃客由時任董事長吳運豐,副董黃伯弘、業務部總經理楊世勳及梁姓、吳姓經理,林姓副理參與議價,會後決定以3億5625萬元向雲從龍採購10輛大客車、75輛低底盤公車。
 
桃園客運示意圖。圖/桃園監理站提供
 
但吳等考量公路總局核發的購車補助款,是按照客運業者實際購車金額一定比例計算,他們為爭取更高額補助款,和雲從龍楊姓負責人、採購業務蔡姓負責人謀議,由楊指示蔡製作不實金額共3億7600元的購車契約,以虛增車輛價單,吳運豐為掩飾價差,就和雲從龍簽立虛偽廣告租約。
 
檢方查出,桃客業務部管理組張姓副組長在2016年12月2日、12月26日,分別製作桃客公司內部簽呈,並在後方檢附「載有真實購車金額的議價紀錄」、「載有不實購車金額的購車契約」、「不實車體廣告租賃契約及協議書」等,再逐級上呈申請用印,最後送交公路總局。
 
桃客因此依「105年度公路公共運輸提升計畫第2波計畫補助案」、「105年度精進市區客運低地板車輛比例專案補助案」、「105年度第2波公路客運車輛汰舊換新審核及金費分配表補助案」,共詐得1244萬多元購車補助款。
 
對此,公路總局說,依行政程序法第117條及第119條,已於2月初發文,撤銷該業者所有購車補助,這也是十年來首次對運輸業補助核定撤銷。不過公總說,該業者以後還是可以申請補助,因為申請屬於地方政府權限,公總對口是地方政府,不會直接對業者。
 
針對桃園客運詐領車輛汰舊換新補助款,將由桃園市政府、新竹監理所去追討。新竹監理所表示,該業者當時報資料時候,金額有浮報,查出來之後,會針對這個部分,撤銷補助款。公路客運這塊,總共有25輛,當時補助金額是4379萬,已經發函請他追繳回來。另外加上60輛市區公車,總金額達2.3億,不過因為市區公車是桃園是政府申請,這部分就由桃園市政府追討。
 
新竹監理所說,針對公路客運,有要求業者在3月提供還款計畫,目前還沒有送到,送到會按照還款計畫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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