霸王車擋屋前 投訴2年才移走
2022/09/13 09:03
聯合報記者劉明岩/彰化報導
彰化縣員林市永和街張姓屋主屋前被停放一輛未掛牌廂型車,擋住出入,而且一停就兩年,向相關單位反映,一直沒有下文,縣議員曹嘉豪接獲陳情後,昨天在縣議會質詢。員林警分局立即前往稽查,發現車牌已註銷,先將車移置保管,並通知車主領回,後續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裁處車主3600元至10800元罰鍰。
街頭或空地常見無牌照車輛停放,影響市容景觀、交通安全及民眾出入權益,但由於牽涉到警察或環保機關責任釐清,以及廢棄車輛的認定與處置,常被批為互踢皮球,引起民怨。張姓屋主的境遇,就是鮮明的例子。
曹嘉豪質詢時指出,這輛車主原是張姓屋主的租客,因欠租問題,故意將車停在屋前,張前後貼2次通知要求駛離,甚至對簿公堂,沒想這輛廂型車從有車牌到沒車牌,還停在原地。他認為,相關局處無法具體回答,還相互推拖,搪塞民眾,十分誇張,縣府應該修訂相關自治條例因應類似情況。
彰化縣環保局長江培根表示,未掛車牌或註銷車牌不一定就是廢棄車輛,有的可能是躲避稽查或節稅才未掛車牌,且依占用道路廢棄車輛認定基準及查報處理辦法,這輛車從外觀並無髒汙、鏽蝕、破損及明顯失去原效能情況,無法認定為廢棄車輛,輕率處置恐衍生糾紛。
所有新聞 / 地方 / 廂型車
所有新聞 / 彰化縣
聯合報 記者劉明岩/彰化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