吵到精神衰弱!噪音檢舉門檻高 律師建議「這樣」蒐證
2018/11/28 16:00
好房網News記者曾亭皓/綜合報導
千金難買好鄰居!不論買房租屋,如果遇到生活作息不同,而且嚴重影響到自己生活品質的鄰居,那真的是欲哭無淚,然而,在眾多糾紛當中,「擾人噪音」同樣是屢見不鮮的案例,偏偏真正能有效改善的僅是「個案」,到底該如何蒐證才能順利走上法律途徑?
一般民眾對於噪音的投訴認知,多認為必須要分貝音量到達標準才能申訴,對此,可道律師事務所律師張維晟解釋,實際上,若是上下樓層間鄰居發出的噪音,分貝要達到環保局要求的標準是有相當難度的,幾乎可以說是不可能,除非是工廠之類的機械音量。他建議,若鄰居真的長期不斷發出噪音,且已經影響到自己的居住安寧,民眾可以先備齊錄音、錄影設備及報紙、新聞畫面等,以證明蒐證時間點。
鄰居長期發出擾人噪音該如何蒐證?(示意圖/擷取自pixabay)
張維晟指出,一般噪音檢舉可粗略分成行政管制手段(分貝到達環保局規定標準)及影響居住安寧兩種,其中,後者是據有明文「人格法益」權益的,若鄰居長期不斷發出擾人噪音,可蒐證訴求精神損害賠償。
「不過,真正判賠成功的案例少之又少」張維晟坦言,即便有了證據、醫師證明,但因為因果關係難以判定,所以實際上,真正判賠成功的案例並不多,不過,透過往例經驗,他建議可將蒐證的音檔或影片燒成一張張的光碟,再進行舉發,以提升證據效力。
張維晟補充,蒐證提告絕對是非必要手段,還是希望大家還是可以彼此尊重,以溝通的方式協調,若非走法律途徑,也希望對方接到傳票後能自行警惕、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