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強拆 華光住戶政院前衝撞
陳芃、王己由/台北報導
近百名華光社區住戶、聲援團體十五日到行政院前,抗議法務部強制拆遷社區,並要求和行政院長江宜樺當面溝通。台北市政府則宣布,已準備六十多戶平價、中繼住宅,可供法務部安置居民,並發函建議,應在安置計畫出爐前,暫緩拆遷。
華光社區將被拆遷,住戶與聲援團體日前在行政院前強烈靠抗議。(圖/好房資料中心)
法務部預計廿一日開始強制拆除違建戶,抗議民眾昨圍成人牆,試圖衝進行政院,和警方發生嚴重推擠。華光社區住戶鄭偉慧表示,江宜樺事前沒協商、事後也無安置,是違法強拆。他們要求,能有和院長溝通的管道。
法務部政務次長陳明堂回應,是依法院判決執行拆屋還地;居住權是保障合法住戶,不是非法占用戶。至於陳情活動造成六名警察及部分陳情人士受傷,法務部表示遺憾;需輔導協助的十多戶弱勢者,已協調台北市政府協助安置處理。
他說,民國九十五年起,法務部就對合法宿舍戶和非法占用者調查、協調和勸說,歷經數年,近五百戶合法住戶已搬遷;一百多戶非法占用者不配合搬遷,才依法提起訴訟。法務部指出,若不法占用者賴著不走,要求依法無據的利益,對其他合法住戶且配合搬遷者,以及全民利益來說,都是不公不義。
北市府十五日宣布,經議員協調並考量民意,對華光社區「非眷舍地上物所有權人」將釋出安置空間,由法務部提供安置名單、市府安排入住。市府發言人張其強表示,九十年市府在華光社區的都更會議中,曾要求中央承諾解決現住戶的安置問題,才協助後續的都更程序,這個立場至今未變。
他說,市府八日、十五日已行文給行政院、法務部,建議未研擬具體拆遷補償、安置計畫前,暫緩強制拆除作業,目前未收到回覆。
都發局副局長許阿雪表示,只要是無自有房屋的非眷舍住戶,屬低收入戶者可安排住進平宅;據社會局初步訪查,至少六戶、約十人。若符合中繼國宅入住條件,則可到基河三期、永平國宅居住,目前提供五十七戶,每月租金加管理費為一萬二千五百元至一萬三千八百元,租期最長三年。
住宅企畫科長簡瑟芳表示,原本欲短期租用中繼國宅的民眾,年齡須在廿至四十五歲、設籍北市、新婚或育有子女,無自有住宅且年收入在一七○萬元以下。考量華光社區居民特性,市府將解除年齡和新婚、育有子女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