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婦人遭刺案凶嫌 不符合住院標準檢方聲押
2019/02/24 10:05
聯合報 記者邵心杰/綜合報導
台南婦人遭刺案林姓女凶嫌,昨(23)日晚間經檢方送往嘉南療養院由醫師診斷,認不符合住院標準,將由警察解送回台南地檢署。檢察官認被告涉犯殺人未遂重罪,有逃亡、滅證之事實,向台南地院法院聲請羈押。
台南68歲林姓婦人22日晚在南區大林國宅商圈遭30歲同姓女子持刀刺傷,警方23日下午依殺人未遂罪嫌將凶嫌移送台南地檢署,經檢察官黃信勇訊問,依精神衛生法第32條規定,將凶嫌先送醫療機構由醫師診斷是否住院治療,經2多小時評估,認不符合住院標準。
林姓女嫌經檢方送往嘉南療養院,由醫師診斷,經2多小時評估,認不符合住院標準。(記者邵心杰/攝影)
因此,林姓女嫌由警察解送回台南地檢署,檢察官認被告涉犯殺人未遂重罪,有逃亡、滅證之事實,向台南地院法院聲請羈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