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凶宅和父親共謀墊高價金 新北市議員曾煥嘉詐貸被判5月徒刑

2023/07/07 09:54
聯合報記者柯毓庭/新北報導
 
前台北縣議員曾文振與其子即現任國民黨新北市議員曾煥嘉,2016年5月以1110萬元買下位於新北市板橋區的凶宅,卻在辦理貸款時掩飾買的是凶宅,藉此將交易價額墊高為1800萬元,向銀行詐貸。新北地方法院依詐欺取財罪處曾文振6月徒刑、曾煥嘉5月徒刑,均可易科罰金。
 
判決指出,曾文振與曾煥嘉由里長介紹得知邱姓男子有意賣房,雙方約定在2016年5月14日到曾煥嘉議員服務處洽談,邱男到場後立刻告知房屋因女兒曾在內燒炭屬於凶宅,開價1200萬元,曾文振以凶宅、開價過高等,殺價到1110萬元,雙方同意後成交。但曾文振和曾煥嘉為向銀行詐貸,由曾文振指示房仲要求代書在買賣契約書虛偽填上買賣價金1800萬元,在另一份協議書以手寫方式,補上由賣方補貼買方690萬元等,營造買方簽約後才發現房屋為凶宅、協議減價補貼的假象,並隱匿協議書,以不實契約書向銀行順利申辦購屋貸款1200萬元。
 
國民黨新北市市議員曾煥嘉與其父前台北縣議員曾文振,掩飾買兇宅的事實、墊高買賣價金向銀行詐貸,被新北地方法院依詐欺取財罪處5月徒刑,其父則處6月徒刑,兩人均可易科罰金。圖/聯合資料照
 
曾文振坦承知道房屋為凶宅,並且有購屋、貸款,但否認有詐欺取財意圖,稱當時都是仲介找代書辦理,「我都不清楚」,強調銀行也有賺到利息,沒有超貸,其辯護人則稱曾文振早已償還貸款與利息,早於原本約定的還款年限,銀行未受任何損害。
 
曾煥嘉則稱不知道房屋是凶宅,被父親叫回服務處簽名就簽了,簽名時契約書與協議書都是空白的,沒看到買賣價金與地址,也不知事後會申辦貸款。
 
合議庭以其他證人證明曾文振與曾煥嘉在簽訂契約書、協議書時均全程在場,而賣家一開始就告知房屋是凶宅,兩人應知悉房屋是凶宅、契約書上記載1800萬元為墊高的買賣價金,認為兩人辦理貸款時,未誠實告知房地交易金額與房屋為凶宅,是施用詐術的行為,並使銀行造成估價上錯誤,不因詐欺後已清償貸款及利息而有不同,僅能作為量刑時參考。
 
合議庭審酌曾文振身為建設公司經營者、曾煥嘉身為新北議員、是民意代表,均屬於具相當社會地位與經濟能力者,竟以買賣價金不實的契約書向銀行辦理借貸,又隱匿不提出協議書,使銀行陷於錯誤核貸高達1200萬元,受有相當損害。考量兩人犯後否認犯罪、但曾文振將貸款本金利息全額清償,銀行未受到實質損害等,依詐欺取財罪處曾文振6月徒刑、曾煥嘉5月徒刑,均可易科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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