燈會違規攤販多 取締引口角
2013/02/28 13:12
羅浚濱/竹縣報導
台灣燈會吸引眾多遊客,各美食區生意「強強滾」,違規攤販也林立,聯合稽查小組廿七日取締一處違規用退縮地設攤,與陳姓地主一度發生口角衝突,經協調順利拆除。縣府認公益攤位變相營利,昨深夜強制移到美食A、C區,讓攤販投訴抱怨連連。
燈會副執行長陳冠義強調,公益攤位如果在今天上午十時前,移到美食A、C區報到,還是不收費,逾時就視同放棄,不能設攤。在嘉興十一路一段與復興二路交會口出現廿個違規攤販,鄰近燈區「生意興隆」,聯合稽查小組宣導要求恢復原狀未果,昨取締時與出租空地的陳姓地主爆發口角。「縣府沒公告,為何不能設攤?旁邊怎麼就可設美食廣場?」
陳姓地主不滿,當場打電話向縣長邱鏡淳投訴「主持公道」!稽查人員說明,依高鐵新竹車站特定區計畫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退縮建築的開放空間不能設置圍牆及其他屏障物,用退縮地租人設攤已明顯違法,可處六萬到卅萬元以下罰鍰。經再三說明和勸導,到場攤販決定自行拆。
燈會副執行長陳冠義說,在光明六路東二段沿線的公益攤位,主要是做宣導及行銷等需求所設,縣府沒收一毛錢,但變相營利使用嚴重,最危險是跳電已多達八次,加上高鐵橋下用明火營業,更遭高鐵警告多次。縣府勸導要求二百廿個攤販在昨天深夜十一時後,全數撤離到人潮很少的美食A、C區,攤販不時向媒體投訴,指跳電的說法是籍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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