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欠稅案件 最重擬罰1億元

2020/06/14 09:30
經濟日報記者翁至威/台北報導
 
財政部除積極追查過去重大欠稅案件,也將修正《稅捐稽徵法》,針對重大逃漏稅、涉及刑責案件加重裁罰,最重可處1億元以下罰金,希望能「超前部署」,有效遏止未來再出現新的重大欠稅案件。
 
財政部去年預告稅捐稽徵法修法,共提出甲乙丙三版本,蒐集各界意見後,以乙案較有共識,也就是將罰金上限從6萬大幅提升至500萬元,且針對情節重大者,可處刑期從現行五年以下,提高為最低六個月、最高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罰金1,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
 
重大欠稅案件,最重擬罰1億元。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對於重大逃漏稅案件定義,據悉,財政部將比照重大欠稅案件公告標準,也就是個人逃稅超過1,000萬元、公司逃稅超過5,000萬元為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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