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家騎樓遭亂停車 反制先佔先贏?網友勸:不是這樣!

2022/09/09 16:56
好房網News記者林清坤/綜合報導
 
近日一名網友指出,自家住宅門前騎樓常有一輛白色轎車前來亂停,令他相當不滿,怒吼,「你最特別,幾乎早上都來停,素質是在哪裡?」貼文曝光後,也引來眾人熱議,不少人紛紛向原PO建議可報警開罰,不過卻有人指出,原PO雖有騎樓的產權,但其實屋主也不能占用騎樓,阻礙行人通行,否則恐遭開罰!
 
原PO於臉書《爆料公社公開版》發文抱怨,自家騎樓車庫近日時常冒出一台白色轎車,根據照片,車主倒車入庫將其家門前停好停滿,影響到他與家人們的進出,令他不禁發文公審,「就你最特別,幾乎早上都來停,素質是在哪裡?原來別人的地方是你的地方呀?真厲害,大喇喇地停,真不要臉!」
 
近日一名網友指出,自家住宅門前騎樓常有一輛白色轎車前來亂停,令他相當不滿,怒吼,「你最特別,幾乎早上都來停,素質是在哪裡?」圖/翻攝自《爆料公社公開版》
 
文章曝光後,不少網友開轟,「給別人方便就是給自己不便!我家也是~講不聽還要跟你嗆聲!唉~」、「沒有監視器就好辦事啊」、「把車停他前面,然後去北部玩5天」、「鐵鍊呢?4個輪框都鎖柱子上」。
 
還有過來人指出,原PO可以直接報警處理,沒必要受這悶氣,「停騎樓可叫拖吊車拖走」、「警察也可以來開單的,因為我叫過拖車」、「建築設計時規劃騎樓是免税金,提供民眾通道使用,所以不行阻擋通道故不可停車阻擋通行」。
 
不過也有網友提醒原PO,儘管是自家住宅,將自家車停於門前騎樓,恐怕也會被開罰單,「大法官解釋過,騎樓為法定公共空間,需要供行人通行之用處」、「騎樓是私有產權沒錯,但是公共使用,一堆店面的騎樓都是私有,但沒人敢圍起來就是這個原因」、「真正的透天一定要有鐵捲門圍住啊」「這種沒車位的透天不要買」。
 
依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12條第1項第9款規定,顯有妨礙其他人、車通行處所,不得停車。而車庫前與家門口就在此規範之內。就罰鍰方面,可以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條第2款、第56條第1項第5款規定,公路、街道、巷衖、廣場、騎樓、走廊或其他供公眾通行之地方;又汽車駕駛人停車時,在顯有妨礙其他人、車通行處所停車者,處新臺幣600 元以上1,200 元以下罰鍰。所以就算找不到車位,也不得停在別人的家門口,否則恐荷包不滿。
 
針對騎樓屋主是否可以把車停在自家騎樓?台灣大華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所長張義權曾表示,會依據各縣市政府的訂定規範有不同標準,雖然屋主有騎樓的產權,但是使用騎樓不得妨礙公眾通行的權益,具有「所有權私有、使用權公用」的性質,也就是不得停車阻礙行人通行,而且在購買透天時,建商都會在使用執照上面劃分騎樓範圍,民眾在購屋前,都要特別留意相關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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