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外傷害險 理賠三條件

2025/02/24 09:32
經濟日報記者齊瑞甄/台北報導
 
意外傷害險,指的是當保障因遭受「意外」事故,達到失能程度或死亡的被保險人。意外傷害的定義為「非由疾病引起之外來突發事故」。
 
意外傷害險保障範圍有死亡給付、失能給付、傷害醫療給付等。有些保險公司更附加重大燒燙傷保障,或提供海外緊急救難服務,全面提升保障,意外傷害險可以單獨投保,也可在主險契約中附加投保,申請理賠時需要提供被保險人意外事故證明文件。
 
示意圖。圖/聯合報資料照片
 
針對意外事故進行理賠,需同時符合「外來」、「突發」和「非疾病引起」等條件,因此申請理賠前要釐清發生原因是否符合條件,保險公司理賠受理透過簡訊方式通知,如資料需補件、個案再調查,將影響審核時間。
 
保險公司表示,意外風險較高的族群,包括年輕人、職業危險性高的人或家中經濟支柱的民眾,就需要加強個人意外傷害險保障額度,尤其意外險實支實付是因意外事故造成傷害產生的門診、住院所產生的自費醫療費用且超過健保給付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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