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煉廠又漏油 民代批內控輕忽

2024/12/09 09:41
聯合報記者朱冠諭/綜合報導
 
中油桃園煉油廠今年屢傳汙染、工安事件,未料6日又發生漏油並影響地面土壤,市府環保局依水汙法告發,最高可罰600萬元,民代不滿煉油廠輕忽內控,導致汙染不斷。廠方回應,滲漏的管線當晚就修復,強調未影響到廠外及居民。
 
桃市府統計,桃煉廠近2年遭民眾檢舉陳情逾70件,該局稽查120次,總計裁罰632萬元。今年還接連接連發生廠區土地驗出重金屬與總石油碳氫化合物超標、真空蒸餾塔火警等情形,市府環保局11月中邀專家「包公車」入廠總體檢,查出32項缺失及2項違規,當場開罰67.5萬元。
 
但距總體檢不到1個月,桃煉廠6日中午發現廠區航空燃油管線下方沙孔滲漏,現場進行緊急應變處理,環保局獲報後即派員會同廠內人員至洩漏點勘查,發現管線下方管鞋沙孔因長期雨水沖刷導致沙孔鏽蝕,導致該管線油品滲漏至地面土壤。
 
稽查人員在距離漏油點約10公尺處的地下水質監測井也發現油汙蹤跡。環保局表示,雖中油在發現漏油事故後3小時內即通報,但因未能有效控制汙染源,造成地下水體殘留油汙,將依違反水汙法第28條開出告發單,最高可罰600萬元。
 
環保局表示,已依土壤及地下水汙染整治法要求中油採取應變必要措施,包含針對漏油處止漏、檢測廠外地下水監測井,及回收浮油等,防止汙染擴散。中油須在30日前提交應變成果報告。
 
「煉油廠內控到底多輕忽,才會屢發狀況?」議員凌濤表示,經濟部長、中油高層至今仍得過且過,何時才要全面檢討,還給桃園市民公道?他也要求,市府應以最重額度裁罰。議員李宗豪說,煉油廠先前也曾發生空汙、漏油等事件,對周遭居民環境影響很大。市府應督促煉油廠全面檢查廠區內外管線是否受損,並加強抽查避免再次發生環境汙染。
 
桃煉廠副廠長王金昌說,滲漏的管線當晚就修復,現在已正常運作,整個狀況都在廠區圍牆內,沒有影響到外面與周邊居民生活,環保局當天有派多名檢查員來看,廠方都有按照指示來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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