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息面暫停交易制 1/15起實施
2016/01/13 16:27
記者葉子菁/台北報導
由於近來產業整併、策略入股或其他重大之新聞或網路傳言不斷,上櫃公司股價亦大幅受影響,故櫃買中心表示,將於1月15日起實施訊息面暫停交易制度,使上櫃公司發生之重大訊息能廣泛地為一般投資人所接收,避免投資人於尚未完整瞭解與分析重大訊息之情形下,匆促急迫地買進或賣出,同時防止有心人士蓄意炒股。
櫃買中心表示,訊息面暫停交易制度係規範上櫃公司預計於營業日交易時間內(下午5時前)公開或召開董事會決議下列事項,應主動向櫃買中心申請暫停交易,並於相關訊息充分公開或說明後,再行申請恢復交易,而申請事項包括
1.嚴重減產或全部停工。
2.公司法第 185條所訂各款情事(但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無重大影響者,不在此限)。
3.向法院聲請破產或重整。
4.合併、分割、收購、股份交換、轉換或受讓(但無須經股東會決議之併購或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無重大影響者,不在此限)。
5.新產品或新技術之開發進度有重大進展者(但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無重大影響者,不在此限)。
6.其他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者。
櫃買中心指出,上櫃有價證券一般交易時間雖至下午1時30分止,惟考量鉅額交易時間係至下午5時止,是以上櫃公司於營業日下午5時前公開或召開董事會決議特定重大事件,仍屬在交易時間內所為,故以該時點作為上櫃公司應否申請暫停交易之要件,可使前開訊息能讓投資人有時間知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