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縣首創 農舍須設7坪淨化池

2013/07/10 11:26

記者吳淑君/宜蘭報導

宜蘭縣政府創全國之先,將訂自治條例要求農舍須自備7坪大淨化池,讓農田有乾淨的水、農舍也多一處滯洪池;自治條例將趕在11月送縣議會審議。

宜蘭縣將訂自治條例,未來將要求農舍需建7坪大淨化池(翻攝自Google Map)

縣長林聰賢說,農地「種」農舍,越種越多,他被罵得很慘,但只能在縣府權限盡量把災難降到最小,前年他頒布行政命令,限制既存農舍要45平方公尺以上才能擴建,消滅1坪大狗籠農舍的投機歪風,內政部跟進,全國一體適用。

兩年前,他向農委會反應,希望在農舍建蔽率外設淨化池,但農委會擔心被變向擴建成像尿尿小童的景觀池,連3次拒絕。

林聰賢指出,上月農委會主委陳保基陪同總統馬英九,到烏石港主持遊艇碼頭啟用,他當面再向陳保基請示,獲同意和尊重的答覆,馬上交辦以最速件趕在11月定期會將自治條例送縣議會審查。

建設處長李兆峰表示,自治條例暫訂為「宜蘭縣農業用地興建農舍設置二次淨化水循環處理設施」,以人工溼地在農舍旁闢7坪大,3個不同功能水槽做淨化池,讓農舍家庭廢水經化糞池再流經淨化池,層層過濾後排到農田排水溝。

林聰賢說,宜蘭縣的農舍都有淨化池的需求,他們會搭配水利會的搭排許可做配套,由環保局訂出排放水標準,新建、舊有的農舍都要被規範,如不符排放水標準,將開罰3到1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