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醒吾高中欠薪 9位校董負連帶責任
2021/02/19 10:48
聯合報記者陳俊智/新北報導
私立醒吾高中前年10月爆出欠薪爭議,23名老師聯名提告9名校董應負起連帶責任,與學校共同支付薪水;新北地院認為老師們已窮盡方法向學校追討薪水,結果均未如願,按教師待遇條例規定,要求校董負責依法有據,判9名校董需和學校共同給1319萬餘元薪水。可上訴。
老師們興訟主張,身為學校董事,按教師待遇條例規定,在學校未依聘約支付薪水時,應負起給付薪水連帶責任。
新北市私立醒吾高中前年10月爆出欠薪,圖為去年初教師在校園內抗議。圖/新北市教育人員產業工會提供
審理時,校方與顧姓校董對老師主張沒有意見,陳姓、羅姓、林姓、莊姓、王姓和唐姓6名校董未到庭或具狀表示意見,李姓和許姓校董認為自己任職校董均無給職,董事會議上,董事長和學校主管未提到積欠薪資一事,求償不合理。
法院認為,教師待遇條例規定,私校未依聘約給付薪水時,所屬學校財團法人應就未給付部分與學校負起連帶責任。老師們曾聲請對校地及建物強制執行,後來因校地仍作教學使用被駁回,足見已窮盡方法,認定老師們主張依法有據。
法院最後判9名校董需和學校共同給付1319萬餘元薪水,其中李、許2名校董依任期計算,負其中894萬餘元連帶給付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