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暴」犯逾4成是累犯 10年才起訴3.5萬人
2019/01/28 11:41
中國時報陳志賢/台北報導
據法務部統計,全國地檢署偵辦家暴案件數有逐年增加趨勢,近10年共起訴3萬5413人,不起訴理由以撤回或逾期告訴為最大宗,統計並指出,有約4成2的家暴犯罪者曾犯家暴前科,顯示家暴犯罪再犯率很高。
法務部自2008年至2017年統計,全國地檢署共受理5萬1083件家暴案,偵結7萬2441名家暴案被告,男性被告人數是女性的5.6倍,10年中以2016年的6808案最多。這7萬2441名家暴案被告,被檢察官起訴有3萬5413人(占48.9%),不起訴有3萬990人(占42.8%),不起訴理由以撤回或逾期告訴為最大宗,主要因家暴受害人基於親情原諒被告或達成和解撤回告訴。
被害人身分以「配偶」2萬7792人最多,經法院裁判確定移送檢察機關執行者計3萬2575人,判有罪者以拘役(占64.3%)最多,6月以下有期徒刑(占27.0%)居次;涉犯罪名以違反家暴法第61條第1款「禁止實施家庭暴力」占42.6%最高;被判有罪的家暴案被告,高達6成2有犯罪前科,有犯罪前科者中約有4成2曾犯家庭暴力罪或違反保護令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