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管局出面闢謠 廈門限購令未鬆綁

2018/01/25 12:14

記者賴錦宏/綜合報導

福建省廈門市國土資源與房產管理局昨透露,有關廈門限購政策放鬆屬不實信息。房管局稱,近期有個別人員散布「外地戶口在廈門買房限購政策正式解除」、「補齊三年醫社保就可在廈門買房」、「外地客戶可直接買房」等內容都屬於不實信息。

 
福建省廈門市國土資源與房產管理局昨透露,有關廈門限購政策放鬆屬不實信息,此為示意圖。(好房網News記者 陳韋帆/攝影)

 

澎湃新聞報導,廈門不動產登記中心熱線人員表示,廈門目前還在沿用此前的限購政策;廈門現在的房地產限購政策主要依據2016年發布的政策及2017年的補充,隨著廈門市2016年頒發的限購政策到期,一時間,廈門放鬆限購的傳聞甚囂塵上。

2016年08月31日,廈門宣布重啟限購。當年9月5日起,有效期至2017年12月31日,廈門對擁有兩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戶籍居民家庭;擁有一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無法提供購房之日前兩年內,在該市逐月連續繳納一年以上個人所得稅或社會保險證明的非該市戶籍居民家庭,暫停購買銷售建築面積144平方公尺及以下的普通商品住房。

2016年1月廈門再次限購升級。銷售面積在145-180平方公尺間的非普通商品住房被納入限購範圍;同時,外地戶籍購房門檻提高,「購房之日前兩年內在本市逐月連續繳納一年以上個稅或社保證明」調整為「購房之日前三年內在本市逐月連續繳納兩年以上個人所得稅或社會保險證明」。

進一步完善差別化信貸政策。首次申請貸款購買普通商品住房,首付款比率由不低於25%上調為不低於30%。對於購房人家庭名下有一筆住房貸款未結清,再申請貸款購買普通商品住房或非普通商品住房的,分別執行頭期款比率不低於60%和70%,且利率不低於基準利率的1.1倍。

2017年3月24日廈門六部門聯合發布「關於進一步完善調控措施促進我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通知」,自當年3月25日起,廈門市本市戶籍成年單身(含離異)人士限購一套住房;通過贈與方式轉讓住房後,再次購買住房需滿三年;新購住房需取得產權證後滿兩年方可上市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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