剴剴案家屬友人提出6疑點 批社工疑阻前保母收養
2024/03/30 09:22
聯合報記者楊德宜/台北報導
男童剴剴疑被兒盟轉介的保母虐死案,兒盟的陳姓女社工涉嫌偽造文書、過失致死等罪嫌送辦。家屬的林姓友人29日凌晨發表對陳姓社工的消極作為提出6點質疑,他表示,前保母願意領養小孩,但陳姓社工卻稱「無正常婚姻狀態不得申請」,經查兒盟公布的領養資格,單身者可申請領養程序,「為何當時陳社工要堅持無法領養,就不得而知了!」
林姓網友針對陳姓社工的行為提出6點質疑,他表示,剴剴當時被外婆申請出養時,新北市社會局施社工表示,孩子是「可以」在原生家庭等待領養的。但陳姓社工此時卻宣稱兒福聯盟已幫剴剴準備好床位,還說,「若剴剴留在原生家庭有問題你們負得起責任嗎?」周姓前保母只能配合。
林姓網友說,當前保母首度提出加入簽約保母時,陳姓社工表示會再幫忙詢問,卻無下文。而前保母表示願意領養剴剴,陳姓社工卻回覆「無正常婚姻狀態不得申請這個流程」。
前保母後續再度提出加入兒福聯盟行列簽約保母時,林姓網友說,陳姓社工卻稱因政府政策有改變,暫時不收保母。
林姓網友提出的6點說明如下:
1.剴剴當時被外婆申請出養時,新北市社會局施社工有表示,孩子是「可以」在原生家庭等待領養的。
2.周保母當時首度提出加入簽約保母時,陳社工表示會再幫周保母詢問,後來就無下文。
3.周保母表示領養小孩時,陳社工的回覆無正常婚姻狀態不得申請這個流程。
4.周保母後續再度提出加入兒福聯盟行列簽約保母時,陳社工表示因政府政策有改變,暫時不收保母。
5.出養前,陳社工表示剴剴必須先到醫院進行體檢,以示孩子身體狀況,且有說費用可以核銷,當時周保母帶著剴剴到新北市亞東醫院進行體檢,當下批價是免自費,112/10月亞東醫院黃社工有來電打給周保母問費用5165元何時可以補上,黃社工表示,因這筆費用無法核銷,所以必須自付,周保母就通知外婆處理,結果陳社工也沒有去處理善後,最後是新北市社會局施社工自掏腰包解決這件事。
6.經查,兒福聯盟網站公佈領養資格表示,單身者可申請領養程序,但為何當時陳社工要堅持無法領養就不得而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