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埔四戶:不要賠錢 只要還地重建

2014/01/05 09:40

記者蘇木春、白錫鏗/苗栗縣報導

台中高等法院雖判決大埔四戶遭徵收的地主勝訴,但原土地卻無法返還,讓這四戶地主心情從天堂墜入谷底。

張藥房屋主張森文遺孀彭秀春,昨天回到藥局原址,希望完成丈夫遺願拿回土地、原地蓋屋。(記者蘇木春/攝影)

他們說,政府拿走房屋與土地,就一定要「原地、原屋」返還。

台中高等行政法院發言人王茂修表示,合議庭判決四戶不得對苗栗縣政府請求返還土地,地主若要爭回土地,得另打官司。

合議庭查出,這四戶的土地,或供道路使用或已因抵價地分配而分歸其他地主,已無法將原土地返還這四戶。

王茂修表示,被徵收人與苗栗縣市政府間,只有徵收與補償的關係,並不發生徵收處分的法律關係。換言之,法院雖判撤銷這四戶土地的徵收案,但地主不得對苗栗縣政府請求返還土地,他們的請求已被駁回。

張藥房屋主張森文遺孀彭秀春昨天一早與兒子張元豪回到藥房原址,看著僅剩的一面牆,地基早已鋪成柏油路面,還畫上斑馬線,不禁悲從中來。

「勝訴不還地不合理。」彭秀春說,好不容易打贏官司,她一定要回六坪大的土地蓋屋,這是丈夫的遺願。

黃福記的兒子黃昆裕,看著被拆除的大門與圍牆,留下滿地碎石與坑洞,憂心地說,國賠沒有意義,且是全民埋單,人民沒必要承擔政府的過錯;地主花錢打官司,只想爭回原本生活的土地,不要任何一毛錢。

大埔四戶之一柯成福家,早已被夷為平地,包商近日正整地要蓋新建物。柯的兒子柯智傳說,看到家被政府拆除,「無奈還是無奈」,現在只能想下一步該怎麼走。

委任律師詹順貴表示,若法院判決書載明撤銷徵收,土地卻無法返還就自相矛盾,屆時一定上訴到底。希望內政部不上訴,並返還土地、原屋重建,最為圓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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