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險建築 埔口派出所舊址將拆
2016/12/05 10:06
記者張弘昌/通霄報導
苗栗縣通霄警分局埔口派出所原位於通霄鎮秋茂園斜對面,3年前遷到省道台一線旁後,舊的廳舍閒置、破損,地方有意認養,卻因屬「危險建築」只好作罷。
苗栗縣警局後勤科長張進基表示,埔口派出所舊廳舍已有20多年歷史,建物老舊,且九二一大地震時地基受損滑動,因此另建廳舍,3年前遷移到新址後,已編列預算發包著手拆除危險建物,並架圍籬避免有人誤闖發生危險。
通霄鎮公所指出,經查埔口派出所舊址土地歸國有財產署中區分署管轄,曾函文請國產署設圍籬或拆除,因建物屬縣警局,縣警局協調時答允編預算拆除建物再把土地歸還管理單位。
新埔里辦公處原本有意認養埔口派出所舊辦公廳舍做多元用途使用,但因建物已被列為「危險建築」而作罷。張進基表示,舊廳舍位於山坡地,不僅因九二一大地震地層滑動,而且經年地下泉水流竄,地貌滑動,地基淘空,會盡速拆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