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富商安平豪宅43秒遭槍擊52發 共犯被判6年
2020/06/26 17:34
聯合報記者邵心杰/綜合報導
台南市楊姓富商所有安平區透天豪宅2年多前大白天遭歹徒連開52槍,鐵捲門、牆壁及屋內名車等處彈痕累累,槍手在43秒內換3彈匣對豪宅大門擊發,行徑囂張,台南警方循線逮捕余姓、周姓等3人,羅姓槍手當天即搭機離境,周辯稱,駕車陪同余南下收帳,並未參與槍擊計畫,台南地院認周共同犯殺人未遂罪,處6年徒刑,可上訴。
至於同案余姓、另名周姓男子2嫌涉案情節重大,正由台南地院另案審理中,而羅姓槍手案發後潛逃國外,已由台南地檢署發布通緝。
羅姓男子持制式手槍,朝楊姓富商豪宅1樓鐵捲門接續射擊52發子彈,過程中更換3次彈匣,所幸未擊中屋內楊及其家屬,致鐵捲門、牆壁等處彈痕累累。圖/翻攝照片
檢警調查,綽號「小鬼」男子2年多前,夥同余姓、周姓、羅姓及另名周姓男子,謀議在楊姓富商駕車外出時開槍,並由小鬼總策畫、指揮者,余負責規畫並與周執行作案準備,羅擔任槍手,另名周姓男子則負責接應。
2017年9月,小鬼指示余、周從台北市南下跟蹤楊姓富商,瞭解生活作息,10月間至台南市跟蹤楊,並籌畫犯案及逃逸路線。11月4日上午小鬼在台北市萬華火車站附近,將內有克拉克制式手槍1支、裝滿子彈彈匣4個的霹靂包交付余,余隨即與周駕駛轎車南下台南入住飯店,並將事先購買腳踏車放置在中西區魚塭旁,作為羅開槍後逃逸用。
同年11月6日上午8時,羅戴口罩及帽子及槍彈,步行至楊姓富商住處前,遲遲未見楊駕車出門,無功而返。羅與余、周會合後,經小鬼指示改變計畫,告知翌日直接對楊住處開槍。11月7日上午7時許,羅搭乘余、周所駕駛轎車,前往台南市歸仁區高鐵車站下車,製造槍手搭乘高鐵至台南市的假象。
羅分段搭乘計程車,前往楊住處附近下車後,上午8時20分步行抵達,等候20分鐘左右,未見楊出門,羅持制式手槍,朝富商豪宅1樓鐵捲門接續射擊52發子彈,過程中更換3次彈匣,所幸未擊中屋內楊及其家屬,致鐵捲門、牆壁、門板及屋內轎車等多處遭子彈擊中,彈痕累累。
羅逃往黃金海岸公園等候友人的轎車內更換衣褲,再將作案槍枝丟到海裡,隨後搭乘計程車至高雄國際航空站搭機潛逃出境。台南警方循線逮捕余、周等3人落網。
周辯稱,駕車陪同余姓男子南下收帳,並未參與槍擊案。不過,周所言 與余等人說詞不符,法官認他參與槍擊計畫的分工。
台南地院合議庭審酌,周受余的邀而參與本件槍擊犯行,由羅姓槍手於光天化日下,公然在街頭朝楊住處鐵捲門接續射擊52發子彈,顯然無視我國嚴禁槍枝的法規禁令,毫無守法意識,雖未造成任何傷亡,然所為已嚴重危害社會治安。周犯後否認犯罪,在犯罪分工上,周是聽命余的指示而行事,不具主導地位,也未規畫作案細節,所犯情節較余來的輕,認周共同犯殺人未遂罪,處6年徒刑,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