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7萬地主偷笑  韓將公設地釋放

2019/03/15 09:58

中國時報顏瑞田/高雄報導

沉悶近半世紀的高雄7萬名公共設施保留地民間地主,即將破涕為笑!高雄市長韓國瑜指示,高雄1678公頃被畫為公設保留地、限制使用的土地,因50年來等不到政府徵收,高市府決定加速推動「公共設施保留地專案通盤檢討」,還地於民!

解民怨又省財政支出

其中,第1批次250公頃公設保留地地主,最快2年後就可以取回土地,回復為住宅或商業區用地,而高市府也可「省下」徵收全部保留地所需最多達4767億元支出;同時兼顧都市發展,並降低地主因權益長期受損的民怨。

高雄1678公頃公設保留地徵收50年,高市府決定還地於民。(示意圖/好房網資料中心)

據悉,第1批次250公頃公共設施保留地(公設地)的私地主人數約9640人,而高雄全部1678公頃的公設地私地主人數更高達7萬人,悶了超過50年土地不能使用、又領不到土地徵收補償費的地主,都將因韓市府全台首例大規模解編公設地、還地於民政策而受惠。

高雄都發局長林裕益14日表示,高雄現有的都市計畫公共設施用地計有9811公頃,其中,屬於私有的公共設施保留地高達1678公頃,如果要由政府編列預算徵收,粗估需要4767億元,以目前高雄市庫財政根本無力負擔。

最快2年內取回土地

更重要的是,這些公共設施保留地都是依據數十年前的都市計畫法所畫定的公園、機關、道路用地,林裕益指出,因時空變遷,法令和實際公設使用狀況早就不合時宜,這些私地主也因遭長期限制使用,又遲遲等不到政府徵收致權益受損,民怨積累。

「韓市長決定還地於民」,他說,韓國瑜已裁示加快「公共設施保留地專案通盤檢討」,第1批預定檢討解編18個都市計畫區,共達250公頃公設保留地,估計可節省市庫土地徵收開支約700多億元。

他表示,第1批次解編公設地將分3期進行,第1期包括大社和仁武等,2018年11月公告;第2期則有大社和鳥松等,2019年6月公告;第3期包括高雄市區和新市鎮,2019年下半年公告,面積約250公頃。

林裕益指出,未來除道路、河道、綠帶等涉及整體交通系統及建築線指定的公設地,經檢討需要維持公共設施保留地,其餘只要經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評估未來沒有使用需求的公設地,都將會逐步檢討解編。都發局規畫科長唐一凡說「最快2年,就可以取回住宅或商業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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