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自行車 無牌上路可罰3600

2022/10/12 09:04
聯合報記者邱瓊玉/台北報導
 
俗稱「電動自行車」的微型電動二輪車,因外觀和機車類似,再加上違法改裝頻傳,交通部近期預告修正「道路交通安全規則」、「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最快11月30日起,新的微型電動二輪車都要經登記、領用、掛牌後才能上路,至於既有微型電動二輪車要在兩年內完成掛牌,違者可開罰1200至3600元。
 
交通部說,至今已發出68萬張微型電動二輪車合格標章,其中近三年就發出廿萬張,估計現行仍有20萬輛在路上行駛。
電動自行車無牌上路可罰3600。記者陳弘逸/攝影
此外,草案預告也規定要投保強制險才能領牌;騎乘年齡須滿14歲以上,否則可罰1000到1200元;時速不得逾25公里,若有改裝導致超速,改裝可罰1800元至5400元,超速可罰900至1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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