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駛車」停在自家門前 竟吃上近萬元裁罰

2021/12/08 09:11
好房網News記者胡琪俐/綜合報導
 
紅線、黃線不能停車,這是用路人都知道的常識,但若把停駛車停放在自家門前的「法定空地」,是否會有相關疑慮呢?高雄市稅捐稽徵處指出,近來接到民眾反映,自用車輛因為短期內不使用,已依規定辦理停駛,為方便看管車輛,將車子停放在自家門前「法定空地」,沒想到竟然收到稅捐機關近萬元裁罰。
 
其中出了什麼問題?高雄市稅捐稽徵處指出,自家門前的「法定空地」,如供公眾通行並有道路主管機關劃設禁停紅、黃線,同時為警察機關交通執法範圍,雖為私人名義所有之法定空地,仍屬「道路」範圍。
停車示意圖。圖/取自pexels
另外,依據使用牌照稅法規定,報停、繳銷或註銷牌照之車輛,行駛或停放公共「道路」者,除補稅外,處以應納稅額2倍以下罰鍰。舉例來說,2,401CC自用小客車辦理停駛後,全年節省稅額1萬5,210元,卻停放自家門前,劃設禁停紅線的「法定空地」,除應補徵當年度使用牌照稅外,還會被裁處0.6倍罰鍰,即9,126元罰鍰。
 
當心罰上加罰!稅捐稽徵處進一步說明,民眾如有報停、繳銷或註銷牌照之車輛,切勿停放或行駛於公共道路,一年內第一次查獲裁罰0.6倍,第二次查獲罰1.2倍,會讓民眾荷包大失血,提醒民眾務必多加留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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