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農舍辦法不訂了 另訂要點、設審查小組

2018/01/08 09:53

記者戴永華/宜蘭報導

宜蘭縣政府上月公告「興建農舍及農業設施審查辦法」草案,引發放寬農舍的質疑,農委會也有意見。經過連日研議後出現轉折,縣府決定不訂辦法,尊重中央把申請興建農舍、申請農業設施分開審查的規定,但另訂農舍審查要點。

宜蘭農舍辦法不訂了,宜蘭縣政府另訂要點、設審查小組

農舍政策引發中央、地方不同調,縣府和農委會隔空論辯。為了讓農舍不必強制蓋在「邊邊角角」,宜蘭縣政府上個月公告審查辦法草案,把中央原本規定的農舍、農業設施分開審查,改為合併審查,兩者可占總農地面積40%。

農團擔心,宜蘭縣政府的辦法將讓農業設施用地面積超過30%,且辦法中的「蓄水設施」恐成景觀或游泳池,將替豪華農舍大開後門。

宜蘭縣府已經決定不訂辦法,另訂要點。據了解,宜蘭縣府另定的農舍審查要點不必送農委會審查,雙方已經溝通過要點的內容,宜蘭縣府也拿掉要點中惹人爭議的蓄水設施條文。

宜蘭縣府將成立跨局處審查小組,對不違反農業生產環境與農村發展的「特殊申請案件」,授權由審查小組審查農舍與農業設施,容許因地制宜的「彈性配置」。

農委會表示,農舍最多占農地面積十分之一,「不容退縮」,至於農民申請農業設施是否真為「農業生產」,尊重地方審查權限。

蓋農舍是適用中央「農業用地興建農舍辦法」,農業設施適用「申請農業用地作農業設施容許使用審查辦法」,若把農舍與農業設施混為一談,牴觸相關法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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