確保都更案進行擬訂過渡條款
2013/05/01 17:40
記者張文馨/台北報導
大法官釋憲指出都更違憲,未來必須確保都更概要、權利變換及事業計畫,送達給權利人或舉行聽證會,維護民眾財產權。內政部指出,修法不是問題,實務上卻涉及個資法問題,需要和法務部研議。
都更違憲?未來必須確保都更概要、權利變換及事業計畫,送達給權利人或舉行聽證會,維護民眾財產權。(圖/黃義書攝)
內政部官員指出,這項解釋文衝擊都市更新的進行,若未及時完成過渡條款,這一年的都市更新恐會全面停擺。
台北市副市長張金鶚昨天拜訪內政部次長蕭家淇,蕭家淇指出,全國正在進行的都市更新案還有數百件,在不影響時效的狀況下,必須做出適度補正,不能違背大法官釋憲。
資訊如何送達到權利人手中,內政部和台北市政府擔憂,如果不制定新辦法,資訊揭露有違反個資法風險。蕭家淇說,在權利人和地號等不動產登記時,能否揭露全名,或是間雜○號,這都要由法務部認定。
內政部下周一將邀集法務部和地方政府,討論都市更新如何進行,在修法未完成期間,擬訂過渡條款行政命令,確保正在進行都市更新案,不致受到延宕,損害人民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