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見裸照抓妻出軌 小王賠60萬

2020/10/24 09:21
中國時報記者蔡雯如/新北報導
 
薛姓警察去年1月察覺黃姓妻子舉止怪異、經常晚歸,隔月意外在妻子手機內發現她在摩鐵內的裸照,委託友人調查,果然發現妻子常在搭乘客運後與黃姓司機偷情,報警抓姦在床,薛警心痛不已與妻子離婚後,向「小王」黃男求償150萬元。案經新北地方法院審終,判黃須賠償60萬。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薛警與妻子2003年結婚,育有2名子女。2019年1月間發現妻子經常晚歸,甚至比他晚回家,便開始注意她的行蹤。妻子同月向他提及要跟女同事到台南2日遊,他雖懷疑,但仍尊重妻子沒有多問,隔月他發現妻子手機內有摩鐵照和寫有「我是老婆」的裸照,但妻子裸照並未傳給他,驚覺自己被戴了綠帽。
 
薛姓警察黃姓妻子舉止怪異,委託友人調查,發現妻子常在搭乘客運後與黃姓司機偷情。(中時資料照)
 
薛警傷心之餘,委託友人觀察妻子行蹤,意外發現妻子常在客運上與駕駛黃男親吻、擁抱,黃甚至習慣在汽車旅館打卡評分;評分照內還有妻子的衣物、鞋包。去年2月,薛警得知妻子與黃在摩鐵開房,便報警抓姦。
 
薛警事後與妻子協議離婚,並控告黃涉嫌妨害家庭,一審法院根據黃男與薛妻的LINE對話紀錄、黃男打卡評分照等證據,認定2人有26次性交行為,依相姦罪判處黃男1年6月徒刑,黃上訴二審後遇通姦除罪化,高院撤銷原判,改判無罪確定。
 
民事部分,薛警對黃求償150萬,並將客運公司列為連帶求償對象,但新北地院認為全案屬黃和薛妻私人行為,客運公司無須負連帶賠償責任,黃侵犯薛警配偶權,審酌雙方經濟能力和社會地位,判賠6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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