節能家電退稅 半年內申請
2024/12/25 09:31
經濟日報記者胡順惠/台北報導
許多民眾利用過年前汰換家電,財政部北區國稅局提醒,民眾可善用節能家電退稅優惠,但要留意申請退稅期限為六個月內,且是從取得發票上所載的交易日期次日起算。
民眾購買經濟部核定能源效率為第一級或第二級的新電冰箱、新冷暖氣機或新除濕機,可申請減徵貨物稅,每台最多減徵2,000元。
根據財政部統計,截至今年11月,全國申請節能家電退稅數量高達1,246萬台,申請踴躍。國稅局提醒,民眾購買節能家電,從取得發票或收據所載交易日期的次日起六個月內,應檢附發票或收據影本等資料,向國稅局申請退還減徵貨物稅。
國稅局提醒,近來發現民眾有同一台家電重複申請情形;另外,也有民眾不小心逾期申請,民眾要注意六個月申請期的起算時間,是從取得統一發票或收據記載的交易日期次日起算,若超過期限恐影響退稅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