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車停自家停車位」有何不可? 專家曝:新建案普遍不行!
2022/05/15 17:00
好房網News記者林清坤/綜合報導
買房都會將停車位一起納入考量,對此,就有人好奇,若將自家機車和汽車一同停在社區一個停車格,是否會造成其它問題?
原PO於臉書社團發文詢問,「把摩托車停在自己買的汽車停車格可以嗎?」引起眾網友們的熱烈討論,不少人認為這麼做並不可行,「汽車就是停汽車」、「你看馬路上的汽車停車格可以停機車嗎」、「管委會真的要規範一下,等大家放雜物停機車習慣後,再來規範就難了」。
不過也有另一派網友卻認為,自己買社區停車格,應該有行駛自主權的能力,不影響他人有何不可,「應該可以吧,我家的都照停」、「車位如果是你的,想停什麼都可以」、「社區停車位不夠的話,自己買的停機車不過分吧。」
《賣厝阿明》表示,首要確認的就是停車位的產權到底是屬於誰的,如果住戶買下的停車位有獨立產權,屬於建築物的專有部分,住戶是可以獨立使用不受其他人干擾的性質,所以鄰居想要在自己的車位上堆放私人物品、停什麼車、停幾台車都是可以的,並不違法;不過如果停車區域是沒有獨立產權,屬於公共區域,是在緊急時作為避難場所使用,就必須要看區分所有權會議的結論,把停車區域作為何種用途,一切的重點是看你手中的權狀。
景文物業管理機構董事長郭紀子也強調,汽車位是否可停放機車,不是管委會說得算,而是應以全體區分所有權人會議,透過決議方式,明訂出的相關規範作為判準。也因此,在實際的訴訟判例中,有些法官判可停、有些法官判不可停,主要原因就是在於個別社區的規約約定,或是區分所權人會議決議。
不過,郭紀子提到,基於安全的考量,目前全台較新的建案,普遍都有規範禁止機車停放汽車格的共識。若管理委員會執行有據(社區規約或區分所有權人會議背書),住戶違反規定,管理委員會應予制止,並得按其性質請求各該主管機關或訴請法院為必要的處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