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蛋BOT圖利廠商? 監院:高市財務規畫失真
2015/05/10 10:03
記者凌珮君、楊濡嘉/高雄報導
高雄巨蛋BOT案被質疑圖利廠商,根據監察院糾正文,高市府確涉多項疏失,包括造成投標廠商不公平競爭、營運財務規畫失真、喪失收取權利金的機會,造成市府嚴重損失,讓業者得利。
高雄巨蛋遭質疑圖利廠商。(截取自維基百科 / 勤岸攝)
監委陳永祥、馬秀如去年四月初公布的糾正調查報告顯示,高市前市長謝長廷任內,把巨蛋附屬事業的體育育樂中心及旅館變更為百貨公司,違反原始招標內容,對其他投標廠商而言,造成不公平競爭。
監委也查出,原計畫書規定巨蛋建築本體應鄰近主要道路側,完工時,巨蛋卻變成百貨公司,百貨公司與巨蛋位址互換,都與原始招標內容不符。
營運高雄巨蛋的漢威公司的投資財務計畫,預估營收和權利金偏低,預估前三年每年僅收入六百多萬到三千萬元之間,但二○○九年開始營運後,漢神巨蛋購物廣場收入遠比預估值高,,最高多出近七倍,與財務規畫差距極大。
監委指出,漢威公司財務計畫有欠合理,高市府委外評估,也強調未來營運廠商的自償率僅百分之九十五,可能入不敷出,所以准許廠商不須支付權利金,致使高市府,無法依實際獲利收取合理權利金。
高市府向監委說明,巨蛋與百貨公司基地互換,是因得標公司經營需要才調整,並經都市計畫變更。對於收不到權利金,高市府回應「非規畫時所能預料」,將請專業機構評估,再與漢威研議增列收取權利金的可行性。
監委說,謝長廷市府團隊與漢威簽的合約偏向業者,除違背原公告招標內容、不符公平競爭原則,也降低廠商應支付的違約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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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 記者凌珮君、楊濡嘉/高雄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