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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體議價卡關 學者籲唯有立法才能「正視」新聞有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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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日報記者余弦妙/綜合報導
 
數位發展部協助新聞媒體與跨國數位平台Google、Meta,進行兩輪協商會議,已於本周二(28日)結束。學界30日表示,國內新聞媒體內容遭Google、Meta無償使用是事實,唯有立法才能要求兩大數位平台正視「新聞有價」的問題。目前已有立委提出法律案已付委,希望數發部能提出行政院版本草案,立法解決媒體和平台問題。
 
數位發展部在去(2022)年12月和今年3月間,分別安排新聞媒體和跨國平台Google、Meta協商會議,試圖在未立法的情況下,推動共榮方案來解決媒體和平台競爭的問題。
 
政治大學法律系特聘教授王立達表示,媒體與平台議價乃是為了解決媒體報導帶給社會大眾各種資訊,且在民主社會中發揮監督政府的功能,但是今日卻因為廣告流失,無法支應正常報導產製成本而產生的公共財(publicgoods)的問題。數位平台乃當今媒體報導帶來廣告收益的最大獲利者,其收入理應回饋新聞媒體,持續負擔新聞產製成本,才是可長可久的公平經營之道。如果只提供短期資金協助國內媒體進行數位轉型,實在輕忽了數位平台高額獲利的同時,對於公眾及媒體所必須擔負的嚴肅責任。
 
台灣大學新聞研究所教授林照真則表示,數位部長唐鳳已多次說明,「共榮方案」和「立法」並不會互相排斥。如今Meta已拒絕共榮,Google的方案也僅止於一年一億的轉型費用,實在談不上「共榮」。更重要的是,Google的共榮方案並未回應「新聞有價」的問題,現在應該要好好面對立法問題了。
 
成功大學法律系教授許曉芬也說,共榮方案為一提案機制,且規定每單位每年以申請一個計畫為限,並無法對應平台透過張貼新聞媒體產製的標題與圖片而帶來的間接獲利。因此共榮方案的性質是在回應新聞媒體對於內容產製的付出,還是協助鼓勵數位轉型的補貼,且共榮方案將如何維持客觀、公平、透明、不歧視之分配,仍有待繼續觀察的空間。
 
針對新聞媒體與數位平台強制議價議題,立法院至今已有兩份立法提案。張廖萬堅委員和林楚茵委員在三月份已經分別完成連署,提出立法草案,並且已經通過一讀,交付交通委員會討論。對此,王立達表示,從去年九月提出民間版草案至今,能夠促成這部法案正式進入立法院,啟動立法程序,感到十分欣喜與振奮,希望藉此帶動社會大眾對於這部法案更加關注。
 
對於未來是否要暫停新聞業跟數位平台溝通,直接走向媒體議價法?王立達說,確實應加強立法推動速度跟力度,尤其明年是大選年,今年下半年要立法會比較倉促,政府會被選舉帶著走,立法如果不能在上半年有進展,可能一拖就是明年,甚至新政府成立,並呼籲各界不要三心二意,一下要討論共榮基金一下要討論數位稅,現在唯一道路只有強制議價,把力量放到立法院,也呼籲數位部盡快提出自己的草案,或是就贊同民間版本。
 
徐曉芬則是提到,國際趨勢來看,媒體議價不是台灣獨有爭取,而是一個該去前進趨勢。數位部不能只扮演鼓勵大家協商,現在看起來時機點到了,需要政府出面進行立法。林照真也說,立法是行政部門不可迴避的事,必須趕快提出草案讓立法工作趕快推動。
經濟日報 記者余弦妙/即時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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