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BC地產王記者張琬聆/綜合報導
財政部去年11月公告2024年度每人基本生活所需的費用調高至21萬元,也就是「不課稅」的標準,較2023年增加8千元,預估208萬戶適用。財政部中區國稅局苗栗分局近日提醒,適用於今(2025)年5月申報的個人綜合所得稅。
為了反映生活成本的上升,減輕納稅人的租稅負擔,因此今年個人綜所稅申報,適用調高的「不課稅」標準。財政部說明,依《納稅者權利保護法》規定,國家不可對納稅者「維持自己及受扶養親屬基本生活所需要的費用」課稅,所謂「基本生活費」,是參照行政院主計總處公布最近一年每人可支配所得中位數的60%來訂定,由財政部每年底前公告,隔年5月綜所稅申報適用。

以2024年度為例,主計總處公布最近一(2023)年每人可支配所得中位數為349,359元,按60%計算後,每人基本生活費為21萬元。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苗栗分局說明,申報戶基本生活費用(21萬元乘以申報戶人數)若高於所得稅法所定免稅額與扣除額(包括標準扣除額或列舉扣除額、儲蓄投資特別扣除額、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教育學費特別扣除額、幼兒學前特別扣除額、長期照顧特別扣除額、房屋租金支出特別扣除額)合計數,該差額部分得自申報戶當年度綜合所得總額中減除。
「扶養人口越多越有感」,財政部去年便於臉書粉專頁說明,不一定只有大家庭才能適用,像一家三口、四口也都有可能享受到減稅小確幸喔,主要看申報戶的家庭成員結構及扣除額的適用情形。
財部部以一家5口為例,成員除配偶還有1名大學子女及未滿70歲父母,基本生活費總額(21萬×5),免稅額加上扣除額合計95.2萬元,可從綜合所得總額中減除的差額共達9.8萬元。
也就是說,除了家庭成員較多,基本生活費計算金額越高,越有機會減少應稅所得之外,低收入族群,以及租屋族、長照需求者、家有幼兒等家庭,將因基本生活費增家,帶來額外的減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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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出處 【今年報稅必看!基本生活費增8千 扶養越多越有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