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時報記者曹悅華/台北報導
產業採礦將趨嚴了!行政院會19日院會將拍板礦業法修正案,據悉,依新修正法案,不論大小礦區均需補辦環評程序,有41個礦區首當其衝受影響,包含備受爭議的亞泥新城山在內;而面積2公頃且產量大於5萬公噸大礦區,則需經環評大會審查,後續將對產業產生不小影響。![九豐花園](//admd.housefun.com.tw/MATERIAL/19353/194FA0DCA5E.jpg)
![九豐花園](http://admd.housefun.com.tw/MATERIAL/19353/194FA0DCA5E.jpg)
另受矚目的是,為了修法,立法院曾經決議,在修法未通過前,礦權展限的申請暫緩核准。依經濟部資料顯示,截至4月底共計72礦區申請展限卻卡關,後續視立法院審查礦業法時態度,再研議如何解套。
跟爸媽買房記得提出「這證明」!否則未來賣掉要補百萬稅🎍想和爸媽住一起,40坪以上熱門精裝宅!
🍊新春精選低總價房800萬起🍊趁這一波快進場!
🏠終於等到了!小家庭3房更新上架!
![圖為花蓮礦區。圖/中時報系資料照](https://p1-news.hfcdn.com/p1-news/MzA5MzAxNG5ld3M,/4c36285941a7ca0f_1000x500.jpg/qs/r=16888)
經濟部2月中預告《礦業法》修正草案,3月初提交行政院,行政院16日晚間已完成政務審查會,安排19日院會拍板。官員坦言,「真的是談滿久的」,不過各界關切議題都有做處理,環團提出來質疑都有盡可能解決,新制為回應外界期待將更加嚴格。
以往用地核定因早在環評法之前,依法可不用做環評,民國84年環評法上路後,面積大於2公頃者才要經過環評。據了解,修正草案通過後,面積大於2公頃,且產量大於5萬公噸(大礦)的敏感區,共計10個礦區,必須按照環評法第5條,在三年內補辦環境影響說明書,提報環保署環評大會審查,若未通過環評,將廢止核定用地。
至於面積大於2公頃,但產量小於5萬公噸(小礦),共計31礦,則必須按照環評法第28條,五年內要補辦環境影響調查因應對策,亦即簡易環評。
官員說,「過去本來不用做的,業者要開始去做」,補辦環評大礦指標個案即是亞泥新城山,但新法絕對不會只影響亞泥一家。至於台泥礦區大多在84年後申請,已依法辦理環評。
此外,修正草案也要求,礦業用地未曾辦理原民諮商同意者,在修法通過後一年內辦理一次性辦理諮商同意。針對環團希望明確訂定頻率,官員說,將交由雙方協調,不強制規定,對採礦周遭居民、原住民、業者,是較有利做法。涉及原民諮商同意共計76礦。
除要求業者補辦一次性環評外,《礦業法》修法草案重點包含刪除俗稱「霸王條款」規定,未來展限駁回將不予適度補償;尊重原住民族權益,新申請礦業用地時須辦理諮商同意;落實資訊公開並保障公民參與;加強礦業管理及開採量管制;新增提撥礦產權利金一部分,做為回饋經費來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