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租屋真藏嬌? 妻告通姦不起訴

2016/01/19 11:38

記者蔡依珍/桃園報導

在桃園上班的48歲黃姓男子,天天從台北南下通勤,疲於奔命下3年前向36歲陳姓女子租屋,黃妻卻從員工口中獲悉老公「假租屋、真藏嬌」去年直搗租屋處果真發現2人同居,黃妻怒持「租約無限期延續」的租屋契約控2人通姦,桃園地檢署檢察官認為,黃妻只有提出不合理租約,沒有明確的通姦證據,予以不起訴。

桃園一名男子假租屋真藏嬌,遭告通姦不起訴。(好房網News記者 陳韋帆/攝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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