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戶、管委會為停車位設充電樁互槓 營建署檢討中

2021/04/22 10:21
聯合報記者鄭媁/台北報導
 
政府訂出電動車目標,包括2030年公務車輛及公共運輸巴士全面電動化,2035年新售機車全面電動化,2040年新售汽車全面電動化。國民黨立委魯明哲今天質詢時指出,因「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跟不上政策,車主和管委會經常為了設置充電樁產生爭執。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今天審查「都市計畫法」修正草案,內政部次長花敬群、營建署長吳欣修列席備詢。
 
政府訂出電動車目標,包括2030年公務車輛及公共運輸巴士全面電動化,2035年新售機車全面電動化,2040年新售汽車全面電動化。圖/聯合資料照
 
魯明哲指出,純電動車的領牌數從2018年850件、2019年3394件,到去年6360件,顯見電動車已是勢不可擋的趨勢。據統計,全台官方約有170個充電車位、私人的則有600個,但許多住在社區大樓的車主,常為能否裝設充電樁跟管委會起衝突,甚至鬧上法庭。
 
魯明哲質疑,國家政策鼓勵汽機車電動化,但法令卻跟不上政策推行。吳欣修表示,電動車充電樁在新修正的「建築技術規則」裡會納入,未來新成屋都要預留充電的結構體,包含管線都要先布設好。
 
吳欣修說,充電樁的關鍵在結構體和管線,舊公寓大廈最麻煩也是在這裡,當新增一組管線的狀態下,就會經過大家共有的車位,這在條例中比較難突破。
 
他表示,營建署現在有在檢討,可能會和過去電梯狀態一樣,「要不經過多數決,應該滿難的,」他們會盡可能在這中間,給公寓大廈管委會比較大的權限可以彈性處理。
 
吳欣修提到,現在很多充電系統問題,不是單純只有拉線或鑿牆,有些充電系統用的電壓和電流方式和其他車廠牌不同,這也是管委會一向不願去碰觸的,「今天接納了某一品牌,改天是否又要為其他品牌開闢另一條?」這也是未來電動車產業必須去整合的。
 
吳欣修說,國外已經開始有移動式充電樁概念,國內產業包括歐洲、中國都已經發展出來,他認為國內未來應該也要和產業界去討論,移動式充電樁等同於大型的行動電源,電源接觸點就會簡化很多,狀況才可能有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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