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無國界 譚德塞可提告…但要知道「網友」是誰
2020/04/11 10:05
聯合報記者王聖藜、邱瓊玉/台北報導
世界衛生組織秘書長譚德塞聲稱被台灣網民人身攻擊,法界人士指出,網路無國界,我國法律只區分被害人、加害人,沒有本國人、外國人之分,譚德塞只要提告,我國司法單位就需受理、分案;台北市長柯文哲也曾對外籍作家葛特曼提告妨害名譽,北檢還曾傳喚當時人在台灣的葛特曼出庭。
法界人士說,譚德塞雖是外籍人士,仍有對台籍網民提告的權利;網民可能的攻擊面不外是推特、臉書等社群,如果譚德塞要在台灣提出誹謗、公然侮辱訴訟,但網友常使用假名,譚德塞必須先自行掌握網友真實身分,才有機會告成。
世界衛生組織秘書長譚德塞。圖/twitterWHO
一位檢察官說,以臉書為例,司法機關要向美國臉書公司調閱用戶註冊資訊、網路IP位置,以查核行為人的真實個資,臉書願提供協查的「罪名」包括:殺人罪、擄人勒贖罪、妨害電腦使用罪、毒品罪、妨害性自主罪、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組織犯罪防制條例、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等重罪,就侵害名譽權等「輕罪」而言,臉書公司恐怕不會准許。
他也指出,若打民事求償官司,民事訴訟是採當事人舉證制,提告者如連網友真實身分都不清楚,法院也莫可奈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