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賠錢沒意義」 大埔四戶要求還地重建
2014/01/04 17:40
記者蘇木春/苗栗縣報導
台中高等法院昨天對竹南大埔四戶作出判決,認定四戶勝訴,內政部尚未宣布是否上訴,如果內政部不上訴,大埔四戶可選擇還地或國賠,大埔四戶今天要求還地原屋重建。他們的委任律師詹順貴認為,徵收撤銷後,土地返還是理所當然,會朝還地方向努力。
台中高等法院判決竹南大埔四戶勝訴,若內政部不上訴,四戶可選擇還地或國賠。(擷取自/Google Map)
張藥房屋主張森文說,當然要還地,他們一家人生活在這,卻因政府一紙公文就被拆光,父親因傷痛房屋被拆離開人世,國賠是由納稅人買單,政府拆他人房屋,不該由人民買單。
大埔四戶之一柯成福的兒子柯智傳認為,除了還地原屋重建,沒有別的選擇,看到自己的家被政府搶奪,拆除整地後準備蓋新建物,然後被分配到別的地方,政府怎麼可以這麼作,現在政府又在互推責任,看最後責任歸屬,再決定下一步。
黃福記的兒子黃昆裕說,賠錢沒有意義,他們花錢打官司,只是想爭回自己的家,爭回自己原本生活的這塊地,不要政府任何一毛錢,希望勝訴可以把失去的土地爭回來,原屋蓋回去。律師詹順貴表示,目前尚未收到完整判決書,但徵收撤銷,應將土地過戶返還徵收戶,若判決書認為土地不須返還,他們一定會上訴討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