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院拍板 跨境電商營業稅課定了

2016/09/23 09:37

記者呂雪彗/台北報導

行政院會昨(22)日拍板《營業稅》法修正案,將對跨境電商課稅,未來境外電商要來台「落地」辦理稅籍登記。未來不僅提供我國境內民眾訂房服務的Airbnb、Agoda,或是透過APP讓民眾下載影音、遊戲或電子書的蘋果與谷歌,都要繳交5%營業稅,跨境電商在台稅負一毛都逃不掉。

基於租稅公平,行政院會昨通過《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修正草案,政府向跨境電商宣戰。官員說,美商蘋果、谷歌等大型跨境電商都很守法,最近主動向財政部詢問如何配合跨境電商課稅制度。

依現行稅法規定,跨境電商B2C交易很難掌握銷售狀況,目前透過逆向課稅機制,由消費者自行報繳效果不大。例消費者上網在跨境電商平台付費,購買玩遊戲工具或寶物,這些都屬中華民國境內所得,現在卻課不到。

這次參考日本、南韓、歐盟、紐澳等國作法,明訂跨境利用網路銷售電子勞務(貨物以外營業行為)給我國個人消費者,應自行或委託報稅代理人,在我國辦理稅籍登記,報繳營業稅。

官員說,此一立法應有助跨境電商在台「落地」,在成立分支機構,創造就業,日本就有60多家跨境電商登記稅籍。

所謂電子勞務範圍,指利用網路或其他電子方式提供,由買受人(消費者)以網路傳輸下載儲存至電腦設備,或手機、平板等行動裝置運用,或未儲存但以線上服務、視訊瀏覽、音頻廣播、互動式溝通、遊戲等數位型態使用,均定義為課稅範圍。而外國營業人指在我國境內無固定營業場所者。

官員說,未來財政部採簡易登記為主,外國納稅人可自行在網站申請簡易稅籍登記,或委託報稅代理人登記;至登記門檻,擬比照國內營業人,年銷售營業額在48萬元以上才需辦理。

這次取消買受人向跨境電商購買勞務小於3,000元免稅門檻規定。至於罰則,跨境電商若未申請稅籍登記,可處3千~3萬元罰鍰;若短報漏報稅額等,可按所漏稅額處5倍以下罰鍰;若報稅代理人未依法代理申報繳稅,將罰鍰3千~3萬元。

但Uber已在台落地,不在這次課稅對象範圍,谷歌和蘋果雖在台有分公司,但部分線上遊戲影音等,透過新加坡或荷蘭境外部門銷售,就在課稅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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