壽險出手搶地上權 考慮四因素

2013/04/30 12:48

記者陳怡慈/台北報導

大型壽險業者指出,地上權標售每個案子差異很大;是否要參與投標,會考慮收益率、地點、用途、景觀等四項因素。

大型壽險業者斟酌收益率、地點、用途、景觀等四項因素,決定是否參與地上權標售。(圖/好房資料中心)

至於公辦民營(BOT)性質的A25標案,富邦人壽高層指出,壽險業標購BOT案必須另外設立公司,最多只能持股該公司35%,且不能派任董監,因此富邦已定調不投標 。

富邦人壽4月25日以26.08億元標下「台北市立成功高中旁國有土地設定地上權案」,富邦人壽高層表示,地上權並無所有權,使用期間不是50年就是70年,因此最在乎租金收益率;由於每個案子差異大,無法說租金收益率多少以上才會進場。

國泰人壽副總林昭廷也說,壽險公司可以參加地上權標售,但是否參加要看個案,包括收益率、地點、用途等因素。其中,地上權若是公共建設型,不必受現行年化租金收益率至少要2.875%的規範。

新光金副總徐順鋆表示,地上權或BOT的案子,每一個都須要主管機關事前核准,保險局說可以投,壽險業者才會參加。